问题: 在7.13的章节中提到:"使用说明(书)和本标准要求的其他文字,应使用此器具销售所在国的官方语言文字写出"。 当一个国家有一种以上的官方语言怎么办? 决议: 对于一个国家有一种以上的官方语言的,使用说明(书)和本标准所要求的其他文字应使用这些官方语言(见前一版)写出。 注释: --- 意见: 此问题曾经在1998年6月布鲁塞尔CCA/OSM/HA上讨论过,当时的决议是不同的:至少应使用一种官方语言。
此问题必须提交TC61。(实际它已经在CENELEC TC61上讨论过),当标准修订时,它将不再作为一项CTL决议。 |